因学院有些教职工对财务日常规章制度不太熟悉,易出现教职工多次往返,为方便教职工办理业务,财务资产处专门对日常的一些财务工作问题进行汇总并请负责老师做详细说明:
问:教职工对工资情况有疑问要找哪个部门?
答:教职工的工资明细部分分别由以下部门进行具体核算:水电费由总务处抄报,课时费由教务处统计,基本工资标准、岗位/教学津贴,工资调整及变动,当月工资数目由学院人事处计算核准,所以对当月工资条有疑问的,应首先向人事处进行咨询;若人事处需请财务资产处协助核查的再与财务部门联系。
问:学院日常报账事宜的具体流程?
答:由报销人先将报销凭证统一交由本部门报账员汇总初审,报账员再交财务资产处会计科审核,核实无误后财务工作人员将统一送学院领导审批,通常在报销工作开始一周后即可到财务资产处出纳领取报销费用。报销时间:每月3日——28日的周二至周四工作日为学院财务处报销日。负责该工作的老师提醒,尽量将需报销的凭证统一交本部门报账员处理,以便于报销工作方便快捷的开展。
问:教职工开具收入证明需携带哪些材料?
答:本院教职工开具收入证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最近三个月工资条前来办理,另因不同银行所要求的收入证明格式不同,建议各位老师提前咨询相关银行,避免多次往返;同时负责老师提醒,因该证明具有法律效力,故请各位教职工保管好本人的收入证明,一年内同样用途只能开具一次收入证明,多次重开需要向财务资产处具体说明原因。
问:课题组用科研经费采购科研所需的办公教学设备涉及到固定资产问题的,需如何报账?
答:课题组购买资产涉及到固定资产验收问题的,根据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验收单上需同时有资产管理部门及本部门资产管理员和领用人的签字,为了避免报账时教师多次往返,建议各位课题组的教师在购置课题专用设备时先与本系部资产管理员联系,确认是否为固定资产,如果已达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则由资产管理员通知资产管理部门共同先行进行验收之后再进行报账。